今天是: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我市禁毒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书面)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从6月中旬开始,内司委在副主任车轲轶带领下,对我市禁毒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听取了市公安局和盖州、大石桥、鲅鱼圈公安局情况汇报,到西市区鸿大社区及市内两个禁毒所进行了实地考察。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禁毒工作基本情况

《禁毒法》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公安机关,严格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四禁并举的禁毒工作方针,在预防教育、禁毒执法、戒毒管控、毒品管制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了禁毒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了市禁毒工作委员会,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禁毒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社区戒毒(康复)爱心工程建设工作意见》等文件,指导和推动了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强化了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利用“6.26”国际禁毒日和“12.4”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和LED大屏幕等平台广泛宣传毒品的危害;利用警示教育基地和学校、家庭等阵地深入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自觉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三是重拳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市公安局深入开展毒品专案侦查,堵源截流,并开展了以打击零星毒品犯罪、新型毒品犯罪和娱乐场所涉毒违法为重点的6次专项行动,使全市打击毒品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果。

四是加强了对吸毒人员的动态管控。一是以社区管理为基础,建立了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机制。定期对辖区毒情进行摸底排查,及时掌握吸毒人员的情况。二是以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为平台,建立了吸毒人员、毒品案件、毒品犯罪嫌疑人、毒品样品数据库,并同全国联网,实现信息共享、网上跟踪、动态监控。

五是强化了易制毒化学品的整治。按照堵进口、截出口、断通道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以海、路、空运输为主的3道防线。对生产、经营、运输、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进行严格管理,开展了多次集中整治行动。

六是社区禁毒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为了破解吸毒人员管理控制难、戒断巩固难、融入社会难等问题,全市各级政府和公安机关积极探索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新路子,在全市15个乡镇、(街道)开展了先行试点,初步探索出一套以社区为基础,以专职禁毒社工为主,以派出所指导为辅,以禁毒志愿者和戒毒人员家属共同参与的禁毒工作管理模式。

二、存在的问题

1、工作合力亟待增强。一是部分禁毒成员单位协作意识不强,公安唱独角戏时候多。二是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

2、强制戒毒场所以及禁毒警力不足。近年来,我市毒品犯罪案件和吸毒人员成倍增加,而全市仅有强制戒毒所两个,强制戒毒容纳人员规模仅为160人,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戒毒工作的需要。全市两级公安机关禁毒警力仅为54人,其中老边区公安分局只有2人。医务力量更为匮乏,市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没有医生,只有一名护士。

3、经费保障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是省禁毒领导小组、公安厅、财政厅关于禁毒罚没款要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按有关规定核拨给公安禁毒部门,专款用于禁毒经费支出的规定,我市一些市(县)区并未按此执行。二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市本级禁毒专项经费(含强制隔离戒毒所)年人均不低于1.5元,市(县)区不低于1.5元,乡镇(街道)不低于2元标准的要求,普遍没有落实。三是市第一、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因经费长期不足,均外债缠身。

4、解决病残涉毒人员收戒难、毒品流入堵截难等问题尚未找到有效办法。目前全市仍有20余名严重病残吸贩毒人员因身体疾病原因不能收押,而继续进行暗中吸贩毒活动。近年出现利用管理滞后的物流寄递行业输入毒品的新倾向,使堵截毒品流入工作难度加大。

5、社区禁毒工作进展迟缓。一是起步较晚。目前我市社区禁毒工作尚处于试点阶段。二是覆盖率较低。全市只有15个乡镇(街道)开展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三是禁毒(康复)工作已开展的社区普遍面临人员少、经费缺等实际问题。

三、下步工作建议

在今年的6.26前夕,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禁毒工作均作出了重要批示。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这是前所未有的,对于开展禁毒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央精神结合营口实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增强工作合力。建议把禁毒工作纳入市禁毒委成员单位及各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作为创建平安文明市(县)区重要指标之一。建立健全禁毒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制度,禁毒委成员单位向禁毒委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及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制度,以更好地整合资源,使禁毒工作在全市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禁毒工作社会化格局。

(二)加大投入,为禁毒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建议向科技要警力,努力解决警力不足问题。将禁毒专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毒品案件查处毒资罚没收入应按实际发生费用返还办案单位,完善收支两条线。同时要建立禁毒基金会,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禁毒公益事业,为禁毒工作提供可靠的经费保障,以缓解禁毒经费不足问题。

(三)积极探索创新禁毒工作路子,切实解决禁毒工作的三难问题。鉴于毒品流入堵截难、病残吸毒人员收戒难、吸毒人员戒断难,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普遍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建议完善陆海空邮及互联网的毒品立体堵截体系,强化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和物流业、寄递业管理;创新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切实做到病残涉毒人员应收尽收,满员收戒;巩固戒毒成果,建立防止戒掉毒瘾人员复吸的工作机制和有效做法。

(四)加快强制隔离戒毒单位建设,整合强制戒毒专业力量。借市司法行政戒毒所迁址重建之机,建议将目前我市的两个强制隔离戒毒所合并为一个,归司法局管理。要加快新的强制隔离所建设,保证新址建设资金需要,力争在短期内建成规模为500人以上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切实改变我市强制戒毒场所狭小的状况。要认真研究,尽快解决强制戒毒所外欠债和医护人员匮乏问题。

(五)加强社区禁毒(康复)工作,夯实禁毒工作基础。当前特别应着力解决好社区禁毒(康复)工作人员少、经费缺的问题,落实好办公用房、活动场地和工作经费。各乡镇(街道)有条件应配备社区禁毒(康复)工作专职干部,充分发挥社区在禁毒工作中的基础信息、宣传教育、安置就业、帮扶救助、打击防范等功能作用。

(六)进一步深化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增强全民对禁毒工作的参与意识。建立禁毒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全民毒品预防宣传教育体系。充分利用网络宣传阵地、校园宣传阵地、媒体宣传阵地、场所宣传阵地、街面宣传阵地,扩大禁毒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建议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教育内容,在社区(村)定期举办毒品预防教育讲座,以此增强全民禁毒意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