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委员会近期会同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营口市2013年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关于201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上半年执行情况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3市本级预算收入总额66.9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5亿元;预算支出总额60.1亿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4.5亿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教育、科技、农业三项法定支出分别比上年增长5.3%5%6.5%,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达到法定增长要求。

    预算工作委员会认为,从2013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可以看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我市各级政府和财政、税务部门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刚性支出持续增加的情况下,通过不断加强税收征管,努力挖掘增收潜力,强化财政管理,优化支出结构,财政收入保持了平稳增长,各项重点支出均达到法定增长要求。预算工作委员会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13年财政决算。

    预算工作委员会认为,市审计部门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认真、依法对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加大了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力度,审计领域进一步拓宽,进一步体现了全口径、全覆盖的要求。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关于加强财政管理的可行性意见,对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作用。建议市政府责成市(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切实进行整改。在20141110将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2014年上半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3.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1%,增长4%,其中,市本级财政收入实现1.4亿元,增长90.8%;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2.2亿元,增长9.7%其中,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4.6亿元,增长11.4%。教育、科技、农业三项法定支出分别增长10.5%12.8%10%

    预算工作委员会认为,2013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中涉土税收、非税收入占比较大、可用财力不足的状况没有明显改善;预算编制需要进一步科学、完整、细化;部门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还有不到位的地方;政府债务包袱沉重,风险逐年加大,直接影响预算收支平衡。

    针对2013年财政决算和上半年预算执行中反映出的问题,预算工作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的完整化、科学化、精细化。完善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的预算体系;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化水平,尤其是收入预算的编制,既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又要兼顾现实与可能,避免出现完不成预算的情况,维护人大决议的权威性;建立规范、科学的预算分配机制,项目支出编制到具体执行单位的明细支出项目,包括具体开支内容、测算标准和范围,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二、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做实政府财力。坚持增加财政收入总量与优化收入结构并重的原则,进一步改善收入结构,降低涉土税收和非税收入所占比重,增强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均衡性和可持续性,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加大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加快专项资金拨付速度,杜绝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和截留,结余资金要及时收回;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制度,深入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资金使用实施跟踪问效;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对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行为,要根据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随着统计口径的改变,我市政府债务总额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债务风险逐年增大。我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加强政府债务的法制化管理,推进债务信息公开,实行全口径、各层级、全过程的债务透明,接受上级政府、同级人大、金融机构和全社会监督。建立举债偿债责任机制,明确责任主体,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