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永恒辞去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16年9月7日营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根据王永恒同志本人请求,决定接受其辞去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报营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