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2015年11月20日营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
张悦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张秀芬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张强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何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路璐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崔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林松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
崔卿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陈友占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张仁宏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焦仲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莹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谢培勇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李亮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高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郑彬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友占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关于钟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经2015年11月20日营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钟建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
李秀斌为市教育局局长;
段绪华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决定免去:
谢连科的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艾卫平的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