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辽阳市人大常委会完善立法咨询机制增强立法智力支持

为规范辽阳市地方立法咨询工作,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地方立法质量,适应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任务增加、亟需智力支撑等实际工作需要,经辽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出台了《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地方立法咨询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该《规则》共十条,主要从设立立法咨询组的目的、咨询组成员必备条件和选聘方式、咨询组职责及工作方式、咨询组成员工作纪律、日常服务和保障等方面分别作出规定。立法咨询组主要负责参与编制地方立法规划、计划的调研论证;参与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研讨、论证;应邀参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调研论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受法制委的委托,从事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应法制委邀请,参与对全国人大、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常委会立法工作、法制委立法工作提出建议等。

根据地方立法对专家咨询工作的需求,按照专业门类健全、知识结构合理、人员规模适度的原则,法制委围绕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大领域,选聘了10名具体从事相关工作的同志作为地方立法咨询组成员,并已积极组织咨询组开展相关立法工作,为提高立法质量提供智力支撑。               

(刘伊婷)